第一章 总则
第—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徐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XUZHOU ARTS CRAFTS ASSOCTATION(缩写为XAC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徐州市工艺美术行业中生产、开发、销售、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及工艺美术从业人员、行业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地方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增进会员的交流,协调行业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工艺美术行业的传承、创新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徐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所在地为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8号金地国际A座2806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对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徐州地区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行业规划、经济立法、经济技术政策、行业保护等方面的建议,协助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并对会员企业和从业人员给予业务指导。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保护、发展、提高本地区优秀传统技艺与文化,组织行业内的学术交流,推动学术研究,技术探究,工艺传承和新产品的开发。
(三)对工艺美术行业产品结构调整、产业整合方案及工艺美术科技发展指南的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并对工艺美术产业及学科发展的重大投入、技改项目的实施参与并组织评估与咨询。结合行业状况,制定行风、行规、行约,并监督其遵守,做好行业自治管理。围绕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础工作,开展相应的专业活动,自检互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监督。
(四)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的前沿信息和经济情报,指导会员单位的经营活动,根据市场导向,组织推动会员与各大相关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学习、交流,组织推动会员企业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培训、学术研讨和科技研究,积极加强与国外相关民间组织的联系与互访;组织安排会员单位及个人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出国学习、考察。
(五)落实徐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工艺美术项目即 优秀传统技艺的保护,传承、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征集、收藏工艺美术珍品,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地区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授工作,落实工艺美术大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保护扶持政策,推动名家大师艺术工作室的经营发展;筛选扶持行业拔尖人才,建立徐州工艺美术专家库;参与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发掘和推荐优秀的工艺美术人员参加各级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活动,以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和各种荣誉称号,稳定和发展工艺美术优秀人才队伍。
(六)组织和参加海内外本行业的展览会、报告会、研讨会,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建立工艺美术行业门户网站,组织技术培训,兴办行业实体,搜集市场信息,开展宣传、咨询和信息服务,以疏通行业的产、供、销渠道,推进行业的开发能力、技术进步、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协助会员拓展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和旅游工艺品出口业务,加强与各个外贸机构和旅游景点的联系和沟通,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和旅游工艺品的流通,促进徐州旅游工艺品市场的发展。
(八)承办徐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等交办或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和事项;承办市内外社会团体与会员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宗旨所允许的其他活动。
第—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徐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XUZHOU ARTS CRAFTS ASSOCTATION(缩写为XAC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徐州市工艺美术行业中生产、开发、销售、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及工艺美术从业人员、行业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地方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增进会员的交流,协调行业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工艺美术行业的传承、创新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徐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所在地为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8号金地国际A座2806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对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徐州地区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行业规划、经济立法、经济技术政策、行业保护等方面的建议,协助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并对会员企业和从业人员给予业务指导。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保护、发展、提高本地区优秀传统技艺与文化,组织行业内的学术交流,推动学术研究,技术探究,工艺传承和新产品的开发。
(三)对工艺美术行业产品结构调整、产业整合方案及工艺美术科技发展指南的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并对工艺美术产业及学科发展的重大投入、技改项目的实施参与并组织评估与咨询。结合行业状况,制定行风、行规、行约,并监督其遵守,做好行业自治管理。围绕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础工作,开展相应的专业活动,自检互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监督。
(四)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的前沿信息和经济情报,指导会员单位的经营活动,根据市场导向,组织推动会员与各大相关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学习、交流,组织推动会员企业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培训、学术研讨和科技研究,积极加强与国外相关民间组织的联系与互访;组织安排会员单位及个人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出国学习、考察。
(五)落实徐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工艺美术项目即 优秀传统技艺的保护,传承、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征集、收藏工艺美术珍品,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地区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授工作,落实工艺美术大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保护扶持政策,推动名家大师艺术工作室的经营发展;筛选扶持行业拔尖人才,建立徐州工艺美术专家库;参与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发掘和推荐优秀的工艺美术人员参加各级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活动,以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和各种荣誉称号,稳定和发展工艺美术优秀人才队伍。
(六)组织和参加海内外本行业的展览会、报告会、研讨会,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建立工艺美术行业门户网站,组织技术培训,兴办行业实体,搜集市场信息,开展宣传、咨询和信息服务,以疏通行业的产、供、销渠道,推进行业的开发能力、技术进步、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协助会员拓展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和旅游工艺品出口业务,加强与各个外贸机构和旅游景点的联系和沟通,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和旅游工艺品的流通,促进徐州旅游工艺品市场的发展。
(八)承办徐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等交办或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和事项;承办市内外社会团体与会员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宗旨所允许的其他活动。